各單位:
根據《天辰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辦法》(院人字〔2018〕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0-2021學年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申報獲成果、榮譽獎時間段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需要補充申報的成果、榮譽,請申報人(單位)認真填寫《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申請表》,並附相關支撐材料🥙。獲獎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論文提供知網檢索證明🧑🏿🏫,專著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以部門為單位於10月21日前報送至組織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組織人事處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