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天辰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辦法》(院人字〔2018〕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0-2021學年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申報獲成果、榮譽獎時間段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需要補充申報的成果、榮譽💇♀️,請申報人(單位)認真填寫《教職工獲成果👨🏼🔧、榮譽獎勵申請表》2️⃣,並附相關支撐材料👨🏻🍳。獲獎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論文提供知網檢索證明🏊🏻♂️,專著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以部門為單位於10月21日前報送至組織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組織人事處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