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科按照黨中央🫷、教育部🦖6️⃣、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天辰娱乐黨委對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部署,落實有關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開展學生思想教育工作,以“立德樹人”為思想指引,與時俱進打造網絡思政平臺,致力於構建思想引領、發展輔導🚮、宣傳引導的工作體系➛,不斷提升思政育人實效。
優良學風是天辰人才培養的基礎👨🏼🎤,加強學風建設是優良學風的保障👱🏼。學生處自啟動學風督察工作以來🧑🏿🦳,各系結合天辰娱乐學生實際🤽🏽♂️,多措並舉開展學風建設🧖🏽、學風督察🚣🏽♀️、輔導員進課堂等工作🧔🏿,建立學風督察機製,創新工作模式,豐富建設內涵👉🏼,貼近學生實際♕,拓寬覆蓋面,不斷促進優良學風氛圍的營造🧞,提高學風建設成效📋,助力天辰娱乐搭建優良學風建設的常態化機製。
天辰學生資助工作堅持以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加強精準資助,大力推進資助育人,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加快推動學生資助工作高質量發展✡︎。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幫助學生增進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質為宗旨,倡導“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的理念☕️,並通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和職業生涯規劃教育系列課程、講座🐰、培訓💅、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櫥窗及網站等途徑宣傳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和理念🌈;通過個人咨詢、團體輔導👍🦘、家庭咨詢等形式提供心理輔導👱🏽♀️;通過專業的心理測試、職業測評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成就自我。
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軍營是一所培養人才的大天辰,是一座鍛煉人才的大熔爐。當兵的經歷是一筆不可多得的寶貴財富。當代大學生應以實際行動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要“愛國愛民”🤽♂️、“錘煉品德”👬、“勇於創新”、“實學實幹”的期望。
天辰公寓管理以強化學生自我管理為目標,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導向💤✵。堅持對學生從嚴管理,註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持續推進學生社區建設,強化學生公寓管理思想引領、行為指導🦛🤾🏿♀️、生活服務、文化建設四項功能🧑🏿🌾,抓好宿舍安全衛生💃🏽、 提升學生宿舍育人等重點工作🆓。
作者: 時間:2023-09-21 點擊🤲🏻: 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紀律處分行為👨🍳,維護天辰娱乐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天辰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天辰娱乐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天辰娱乐成立學生違紀處理委員會🚂,對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應當與學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第三條 紀律處分的種類分為: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過;
4.留校察看🌍🗑;
5.開除學籍。
第四條 從發文之日起計算。學生在受處分期內,無違紀行為並表現較好,經本人申請,所在系討論並簽署意見後,報學生處審核,審核通過者可提前解除處分(提前解除的提前期👮🏻,不可超過原定處分期的二分之一);若該生再有違紀行為,再次處分時可視情節給予其延長處分期或加重處分的處理。處分到期時⛺️🕺🏻,如未作出延長決定,則視為自動解除🐔。處分解除後⛓,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第五條 對學生的處分🔵,應當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
第六條 對學生的處分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天辰娱乐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
第二章 違紀行為與處分
第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2.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3.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4.代替他人考試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組織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
5.違反天辰娱乐規定,嚴重影響天辰娱乐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
6.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7.經教育不改屢次違反天辰娱乐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的。
被開除學籍的學生🧙♀️,由天辰娱乐發給學習證明。學生按天辰娱乐規定期限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八條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依法處罰的,給予紀律處分;被拘留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第九條 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20學時的,給予警告處分;達到30學時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到40學時的🤵🏼♂️,給予記過處分🐉;達到50學時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第十條 違反《考場規則》🦻🏻,尚未構成作弊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構成作弊的,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 擾亂天辰娱乐正常秩序,對院內教育教學和生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二條 故意損壞或拆改公共設施🌺、設備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後果的▫️,分別給予以下處分🧘🏼:
1.違章使用電器或明火🐑、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2.引發火災🙇🏻,造成嚴重損失或嚴重後果的,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電力設備的,視情節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四條 在公寓內私自留宿他人🧎➡️👨🏻🦯,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在異性宿舍留宿或留宿異性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 住校學生未經許可夜不歸宿、無特殊情況遲歸天辰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翻越天辰娱乐圍墻外出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六條 學生交往嚴重違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第十七條 偷竊👩🏻💻🧑🏻🌾、詐騙、勒索他人財物的🤌🏽,視其作案價值🥎、次數、手段和認錯退賠等情節🌖,分別給予以下處分:
1.價值在500元以下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價值在500元以上尚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3.在校期間屢次偷竊👨🦼、詐騙、勒索他人財物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4.窩贓及協助銷贓的,給予與主要作案者相同處分。
第十八條 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分別給予以下處以下處分⛓️💥:
1.打架鬥毆,情節較輕🪤,未造成人身傷害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打架鬥毆,情節較重,造成人身傷害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打架鬥毆的組織者、策劃者、肇始者,或糾集💜、雇傭校內外人員打架鬥毆𓀆、尋釁滋事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侮辱、誹謗🕖、誣告、陷害🍣、威脅✹🎱、毆打他人👩👦🆎,或威脅教工🧑🏿🏭、不服從教育管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惡劣的,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條 收藏管製刀具尚未造成後果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後果的,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一條 組織及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處分。
第二十二條 製作、復製、出售🙋🏿♀️、出租淫穢書刊、音像、磁盤、圖片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和危害嚴重的,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第二十三條 利用網絡或其它通訊工具製作🎿、復製、發布、傳播非法內容🧛,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和危害嚴重的,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第二十四條 不按規定私自製造👨🏻🎨、買賣💁♀️、使用、持有、儲存、運輸國家規定的違禁品或危險品,視情況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第二十五條 應當從重處分的情形🙇🏿♂️:
(一)故意隱瞞🤴🏼、歪曲、捏造事實,串供、無理狡辯以及妨礙有關部門、單位調查取證,或違紀後態度惡劣,拒不承認錯誤的;
(二)有包庇他人行為🤽♂️,或者打擊報復、威脅檢舉人、證人或其他人員的;
(三)邀約打人🔥、夥同校外人員違紀作案的🙅🧝🏼♂️;
(四)違紀行為影響惡劣或嚴重損害天辰娱乐聲譽的👨🏼🎓;
(五)群體違紀中為首(組織🪧、策劃)者🛐;
(六)違反天辰娱乐在非常時期所采取的緊急措施、規定的👨🍼。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未明確列舉的違反《天辰秩序管理規定》、《學生住宿和公寓管理規定》等違紀行為▫️,可比照相近條款給予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違紀處分采取累計積分方式管理,凡在院期間累計行政處分積分達8分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積分方法是♈️:警告處分記1分;嚴重警告處分記2分;記過處分記3分;留校察看處分記4分(一學期內因曠課所受處分,只按最後一次處分種類記分)。
第三章 紀律處分的程序及管理權限
第二十八條 在對學生做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
第二十九條 給予學生處分👷🏽♂️🧑🏽⚕️,須經天辰娱乐學生違紀處理委員會審議。其中開除學籍處分,須由天辰娱乐學生違紀處理委員會審議後報院長辦公會決定👨👩👧。
第三十條 對學生作出處分,應當出具處分決定和處分決定送達書,送交本人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的,按相關規定送達。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書報江蘇省教育廳備案🥭。
第三十一條 對學生作出的處分決定書應當包括處分和處分事實、理由及依據🤙🧑🏿🚒。在作出處分決定的同時,應告知學生可以提出申訴及申訴的期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關於處分界限和幅度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數。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院學生處負責解釋。